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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尽快推进2024年度下半年采购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招标与采购中心 时间:2024-09-11 阅读:

    各学院、部门:

    为了更好的做好采购服务,确保采购项目及时完成到位,助力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财务预算执行率的完成,综合考虑采购各环节时间预留安排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计划完成时间的要求,避免出现突击采购,减少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效,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快下半年采购计划实施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明确采购计划。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经费情况和年度预算执行要求,尽快明确下半年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做好采购立项决策,确定采购项目资金预算,尽早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和采购申请流程审批;

    二、高度重视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是采购活动的起点,也是决定采购活动成败的关键。请各单位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做好采前需求论证,包括采购必要性、项目实施计划、采购需求与调研情况等内容,进口项目还需完成进口论证。科学、合理、完整地编制采购需求,坚决杜绝根据某一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确定项目采购需求。

    三、加强采购项目沟通对接。请各单位明确项目经办人,及早联系采购及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重要工作节点和难点问题的沟通交流,争取尽早启动采购执行程序,防范项目质疑、投诉、流标等情况的发生。

    四、下半年采购时间要求

    1.采购意向公开申请截止日期为101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法定采购方式实施的采购项目,以及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且预算金额达到5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开采购意向,未按规定提前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将无法实施采购。

    2.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和学校统一采购申请受理截止日为1111日,财务关账前完成采购支付。

    3.部门自采备案及支付开放截止财务关账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支付截止时间最终以财务年终关账通知时间为准。

    2.提前启动的2025年采购业务不受以上截止时间限制。

    3.申请受理(开放)截止日期后采购业务系统平台将暂停受理有关采购与招标事项。

          4  .  联系方式:周老师(692986);86599593


    招标与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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