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通知

    关于尽快推进2025年度下半年采购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招标与采购中心 时间:2025-07-02 阅读: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计划完成时间的要求,为避免出现突击采购,减少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效,助力各使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财务预算执行率的完成,综合考虑采购各环节时间预留安排,请各使用单位进一步加快下半年采购计划实施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明确采购计划。各使用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经费情况和年度预算执行要求,尽快明确下半年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做好采购立项决策,确定采购项目资金预算,尽早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和采购申请流程审批;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各使用单位应加强统筹协调,尽可能提前启动采购程序,提升采购需求管理、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效率。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接的项目预留给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二、高度重视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是采购活动的起点,也是决定采购活动成败的关键。请各单位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做好采前需求论证,包括采购必要性、项目实施计划、采购需求与调研情况等内容,进口项目还需完成进口论证。科学、合理、完整地编制采购需求,坚决杜绝根据某一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确定项目采购需求。

    三、加强采购项目沟通对接。请各使用单位明确采购项目经办人,及早联系采购及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重要工作节点和难点问题的沟通交流,争取尽早启动采购程序,防范项目质疑、投诉、流标等情况的发生。

    四、2025年下半年采购时间要求

    1.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在7月底必须完成需要当年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程序(包括今年采购明年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预算金额达到50万及以上的项目(工程80万),至少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开采购意向,未按规定提前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将无法实施采购;没有特殊要求,全额预留给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2.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和学校统一采购申请受理截止日为11月11日,财务关账前完成采购支付。

    3.部门自采备案及支付开放截止财务关账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支付截止时间最终以财务年终关账通知时间为准。

    2.采购项目在2026年才进行采购执行程序的不受以上截止时间限制。

    3.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后,采购业务系统平台将暂停受理2025年招标与采购事项。

    4.联系方式:周老师(692986);86599593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