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经费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相关规定,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采购品目:C23120302,限于公车加油服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因该服务的本地供应商此前一直未进行征集,本通知之前的加油采购未纳入政采云系统,以线下方式实施。近日,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通知要求,温州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涵盖范围
纳入公务用车管理的车辆发生的车辆加油服务(采购品目:C23120302)须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以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执行。2026—2027年度温州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已发布,请各学院、各部门、经费负责人知晓并提醒有关加油服务单位及时参与,以免影响2026年10月起的采购执行。详见征集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A6Z6lTtD38HymDqwf0ZC3w==
二、其他说明
1.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之前发生的采购业务,可按原采购政策执行,业务发生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服务清单开具日期、合同签订日期等为准。
2.政采云框架协议之外的供应商提供的加油服务,将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程序,也无法报销。
3.业务咨询:周老师(86599593、692986)。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