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温州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行为,现将《温州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温州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8〕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送修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公务用车维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有特殊需要除外。
车辆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小修和普通维护保养等。
二、维修供应商的确定
第三条 供应商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凡获得汽车维修行业二类(含二类)以上备案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技术质量优、诚信服务好的维修企业,均可参与温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
第四条 送修单位可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内,根据工作需要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与车辆维修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紧急情况下确需在温州市域外维修的,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紧急采购。
三、公务用车的维修程序
第五条 车辆维修时,送修单位必须填写统一标准格式的《温州市公务用车维修送修单》(以下简称《送修单》)。
第六条 维修过程中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需经送修单位直接管理人确认和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七条 送修单位严格按照合规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按框架协议中的材料管理费优惠率与工时费单价优惠率确定维修费用。一次性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需经送修单位车辆直接管理人确认和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一次性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送修单位还需委托该公车保险公司核价确定,出具《保险公司核价单》,并对配件更换必要性进行审核,由送修单位车辆直接管理人确认和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八条 车辆维修后,送修单位要对维修的车辆进行核对、验收,检查无误后,填写《温州市公务用车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需附《保险公司核价单》。
第九条 结算时送修单位应将《送修单》《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并在收到报销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实行一次一结算。
四、送修单位职责
第十条 送修单位应对维修车辆“一车一档”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维修记录,材料清单,总成修理记录等),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 凡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送修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向维修供应商收受礼品、回扣等一切不正当的利益或好处;不得与相关人员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不得以修车为名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 送修单位在车辆维修中,不得向维修供应商提出服务合同以外的要求。
第十三条 送修单位负责对车辆维修之后的质量验收。如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或在保修期内未得到及时免费返修,以及对维修厂家的服务态度、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第十四条 送修单位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维修票据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各党政机关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管理与监督,加强内控管理。
第十六条 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务用车维修的政策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对送修单位违反财政财务规定的公务用车维修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局对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对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公示监督和公务用车维修质量投诉事件的处理。
第十九条 市纪委市监委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维修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十条 市纪委市监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对公务用车维修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监督举报。
市纪委市监委:12388
市财政局:0577-88588523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577-88966601
市交通运输局:12328
六、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各民主党派机关公务用车维修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县(市、区、功能区)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温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办法》(温财采〔2013〕851号)同时废止。
附件:
附件1温州市公务用车维修送修单.doc
附件2温州市公务用车维修结算单.doc